| 方网讯 记者昨日(2月28日)从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获悉,2003年度广州市机动车及驾驶员年检、年审工作将从3月3日开始,其中在去年10月1日前车龄满13年的两轮摩托车将实行强制报废,不予办理年检。
今年在驾驶员审验方面的规定将更加完善和严格,持有准驾车型A、B、N、P驾驶证的,持有准驾车型C驾驶证从事营业运输的,以及年龄超过60周岁不满70周岁的都要求1年一审,须填表并体检合格;持有其他准驾车型的,则要求两年一审,不须填表。
车辆的检验方面,对营运客车、报废车、车容车貌、机动车号牌及检测站等几个方面的要求更为严格。对在去年10月1日前车龄满13年的两轮摩托车将实行强制报废,不予办理年检;达到10年以上未满13年的两轮摩托车,每半年检验1次,连续两个检验周期未参加检验的,实行强制报废。
机动车检测站在办理车辆检验时必须按照要求和安全技术标准严格把关,违反规定的交警部门将严肃处理,特别对检测站工作人员与非法代办车管业务、车辆检测业务的“黄牛党”勾结非法牟取利益的,将一律取消其委托检验业务资格。监督电话:83115303.对于驾驶员年审和机动车其他方面的年检工作要求,可以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及各车管分所、各交警大队和各区分局交通科咨询。
同时,交警部门也将结合日常工作,积极开展路查路检,发现逾期未办理车辆定期检验手续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编辑:李广军)
|